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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根据职责,江北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贸易局)、江北区招商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拟订局年度工作计划、机关工作制度和目标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局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工作及各项经费收支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 3、负责局各类经费收付工作,完善从拨付、管理到使用的全程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现金管理制度。 4、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负责重要来宾来客的接待工作。 5、负责局公文管理、秘书事务、办公自动化、网络管理及日常维护、重要文件的起草和信息、简报、机要、外事、保密、档案、信、文印、信访及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6、负责组织、人事、工会、妇联、计生、劳动工资统计、计划统计等工作及局机关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体育工作。 7、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

(二)外资科 1、负责全区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组织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 2、负责外资企业统计及分析工作。 3、负责外资动态管理,抓外资实际到位。 4、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络工作。 5、受理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建设、生产、经营和清算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转送、答复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 6、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绿色通道实施过程中所碰到的有关问题。

(三)外经外贸科 1、负责宣传对外经贸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和指导性计划。 2、参与拟订全区外经、外贸的主要工作思路、考核目标和对外经贸的有关政策。 3、负责全区外经贸的统计工作,综合编制和上报外经贸统计报表及资料,起草并提出全区外经贸运行情况分析材料。 4、指导、协助报批企业开展进出口经营权资格的备案和登记及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的初审。 5、组织企业参加出口产品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 6、负责办理机电类、高新技术类出口商品贴息申报的督促初审和出口商品配额的申报工作。 7、负责对本区境外贸易机构项目进行指导和初审报批工作及境外贸易机构的信息综合和统计工作。

(四)商贸发展科 1、研究制定全区商贸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 2、统筹规划和编制全区商品市场和商业网点建设布局。 3、研究分析全区商贸经济的运行情况。 4、研究制定街道(镇)商贸流通服务业的考核内容、办法以及落实相关工作。 5、负责全区重点商贸企业经营情况的统计、分析。 6、负责专业市场、菜市场报批工作。 7、参与商贸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全区商贸特种行业(典当、拍卖、屠宰、成品油经营、废旧机动车等)的准入审批(核)工作。 9、负责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重点商贸企业经营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五)、市场运行科 1、负责全区商贸企业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2、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整顿、规范市场行为和流通秩序。 3、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商贸企业的安全和消防工作。 4、组织实施菜篮子工程和放心工程建设。 5、负责全区蔬菜、副食品流通业的指导和管理。 6、负责商贸行业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 7、负责“便民早餐示范店”的报批、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商贸业各类协会的行政管理工作,推进协会建设,规范协会运作,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9、举办和协助举办各类商贸业会展项目。 10、负责各类牲畜疫情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投资促进中心 1、负责宣传国家、省、市、区有关企业投资的法律法规,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等对外宣传工作。 2、参与拟定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和有关政策及目标考核办法,提出全区外商投资发展方向和重点产业。 3、编制全区招商计划,负责项目包装,开展投资环境、投资政策、信息发布等对外宣传工作。 4、组织开展对外招商活动,指导、参与重大外资项目的洽谈。 5、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指导管理全区对外招商工作和招商网络及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法律、项目信息等咨询服务。 6、协调组织市、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